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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有新政策!2025年1月起执行,电动车、三轮车迎“3禁”新规

2025-11-02 08:40 来源:去兔网 点击:

电动车有新政策!2025年1月起执行,电动车、三轮车迎“3禁”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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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对于电动车的管理规定陆续完善,电动车的上路要求相比以前更为明确,虽然降低了电动车的易用性,但电动车的管理也更为有序。近期,不少地方都发布了2025年的电动车管理新规定,有“3禁”新要求,今天带大家一起抢先了解。

1、禁止未备案登记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根据四川德阳交管部门通告,当地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的临时备案工作将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从2025年1月开始,当地将严查不符合国标且没有进行备案登记的非标电动车。

据悉,此次德阳开展的备案登记工作主要针对,不符合现行国标、未进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二、三、四轮车。

如果持有这类车型,大家需要在2024年结束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材料前往备案登记点进行登记。如果车辆已经悬挂此前发放的红色临时标示牌,也需要在2025年6月前完成信息变更。

同时德阳交管部门明确,此次临时备案登记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且在备案登记后悬挂临时备案标识牌,就能在德阳本市的行政区域内正常通行,不会被查扣。

2、禁止过渡期结束的非标电动车上路

根据《大河报》报道,郑州市非标电动车过渡期在延期2次后,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届时当地悬挂黄色临时备案号牌的非标电动车将不能再在道路上行驶,如果在2025年再驾驶这类车辆上路行驶,可能会被当地交管部门处罚。

郑州此前已经两次延长非标电动车过渡期,在2018年郑州宣布设置非标电动车过渡期,不符合国标要求的电动车可以上黄色临时号牌并使用至2021年12月31日。但在2021年12月28日,郑州官方宣布延长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在去年12月,郑州再次宣布过渡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此次郑州过渡期是否会再次进行延长还未可知,但向西藏日喀则、云南曲靖、江西萍乡等地交管部门已经明确发布公告,当地设置的过渡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截止,2025年1月1日开始严查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3、禁止违反交通规则

近日,江西新余发布通告,当地交管部门将对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进行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截止至2025年2月28日。根据通告显示,当地将在城市、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等主次干道、国道省道乡道中,查处车辆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一系列违法行为。

此外,当地交管部门还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从源头整治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严查违法违规销售,以及门店对车辆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等行为,在整治行动结束后,在2025年正式转为常态化管理。在最后,新余交管部门也是呼吁广大群众拒绝购买、驾驶、乘坐非标低速电动车。

通过各地公告可以明确,从2025年1月开始,未备案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过渡期到期的非标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电动车上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驾驶和乘坐违规低速电动车上路。遵守以上规定,2025年1月就能一定程度上避免处罚。好了,那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