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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之星|虚心学习 努力前行-曹琳琳

2025-03-29 03:22 来源:去兔网 点击:

季度之星|虚心学习 努力前行-曹琳琳

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曹琳琳

人物简介

曹琳琳,毕业于山东大学(威海),法学专业。毕业后曾在律师事务所工作;2010年参加山东省检察院初任检察官选调考试到环翠区院工作;自2012年3月从事民行检察工作,始终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规范廉洁执法。2014年、2016年连续两届获“山东省民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撰写的《浅谈刑事错案纠防机制的完善》获山东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三等奖;曾两次被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嘉奖奖励,被威海市环翠区区委区政府授予先进政法个人,三八红旗手。

人生感悟

个人或许能够走得更快,但一群人才能走得更远。

主要事迹

虚心学习 努力前行

从事律师工作三年,考入检察机关,曹琳琳经历了从律师到检察官的转变,变的是角色,不变的是法律人的情怀。刚到民事行政检察科时,科里仅有两名检察干警,除了办案担任内勤工作外,她还负责撰写信息简报理论调研文章,白天工作忙不完,就利用晚上、周末加班,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实现了律师到检察官的角色转变,展现出扎实的业务素质,很快成为科里的业务骨干。

工作中,她始终脚踏实地,谦虚严谨,虚心学习。先后到基层街道办事处、法院交流锻炼,她倍加珍惜这些学习和锻炼的机会,为日后执法办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工作之余,她刻苦学习,不断钻研,2015年,她考取了山东大学的在职研究生,向更高的学历教育迈出了坚实一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她怀揣梦想,“知难、知勇、知善”,勇于探索,不断充实自身的法学知识;“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她取长补短,积极与其他法律同仁交流沟通,善于抓住机会,给自己创造更加宽广的平台,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因为有梦想,她选择了检察事业;因为有追求,她在检察的道路上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坚守人间正道,淡泊名利,低调前行,奔向远方。

耐心释法,化解矛盾

民事申诉案件经历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当事人申诉心理期望值比较高,她倾真情、匡正义,慎重办案,努力让老百姓从每一件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对于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息诉过程中,她注意自身态度,“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茶”,善于把握和疏导当事人情绪,用老百姓能听得懂的、朴实的话语来沟通,力争说理到位、释法到位,案结、事了、人和。

她办理的岳某不支持监督申请案,岳某80多岁高龄,思想较为顽固,多次上访缠诉,她仔细审阅了四本卷宗,深入细致地给岳某讲解案件事实认定、法律法规,最终岳某服判息诉,并对其热情的服务态度和丰富的法律知识提出赞扬。她延伸工作触角,针对息诉案件进行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了解息诉案件当事人思想状况,保障息诉案件妥善处理,彻底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守正义,服务群众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她始终坚守法律人公平正义的信仰,始终怀着“热心、细心、诚心”来办理每一件案件,寄情于民,寓法于心。她多次办理省院、市院交办案件,成功抗诉20余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办理的谭某与张某虚假诉讼案,为张某避免了6万元损失,张某向她表示感谢,“谢谢民行检察干警,我再也不用东躲西藏了,可以过上安稳的日子,赚钱养家……”威海电视台对此案进行了宣传报道。

她始终牢记检察职业使命,积极办理损害民生民利的创新型案件。她办理的国土局督促起诉案件,成功收回近400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办理的银行执行监督案件为国家财政部挽回国有资产300万元,该案获山东省优秀创新案件。“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平日辛勤的付出与锻炼,使她连续两届获“山东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并入选山东省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