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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原董事长王宜林“现在我身败名裂”的忏悔

2026-03-26 19:01 来源:去兔网 点击:

中石油原董事长王宜林“现在我身败名裂”的忏悔

一、王宜林基本信息

王宜林,男,1956年9月出生,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他在石油系统长期任职,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党组书记、董事长。

二、违纪违法事实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王宜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包括:

1.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结交政治骗子并被其利用,对抗组织审查。

2.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违规收受礼金。

3. 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4. 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5. 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

6. 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三、接受审查调查及处分

1. 接受审查调查:2024年2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王宜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 开除党籍:2024年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王宜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3. 提起公诉:2024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王宜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王宜林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忏悔与反思

在央视播出的反腐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中,王宜林出镜忏悔:“成了贪官,又是一个政治骗子的俘虏,现在我身败名裂。”这句话反映了他对自己违纪违法行为的深刻反省和悔过。

五、社会影响与警示

王宜林案再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国法。同时,该案也彰显了党和国家反腐斗争的坚定决心和强大力度,对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中石油原董事长王宜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接受审查调查而身败名裂。这一事件再次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警惕和自省,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